摘要:廣東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需要復查成績的考生需于2017年12月15日前填寫相關資料進行申請。
廣東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需要復查成績的考生需于2017年12月15日前填寫相關資料進行申請。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中高級資格) | |||
姓名 | 復核科目及成績 | ||
準考證號 | 身份證號 |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
手機號碼 | 工作單位 | ||
特別提示 |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客觀題實行機器掃描計算機自動計分;中高級資格考試主觀題將答題卡掃描成圖像實行網(wǎng)上閱卷,每道題目隨機由至少兩名評卷人員進行評分。因此,本次成績復查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各題型得分情況,以及客觀題和主觀題得分合計是否有誤),不復核原始試卷,不組織重新評卷。 我知曉并同意上述提示。考生簽字: | ||
考試管理機構審查意見 | 復核結果: 第一大題: 第六大題: 第二大題:第七大題: 第三大題:第八大題: 第四大題:第九大題: 第五大題: 合計: (蓋章)年月日 | ||
備注:1.本表格按科目填寫,一式二份。 | |||
2.復核結果自成績復核通知發(fā)布之日起60天內予以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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