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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2021年4月自學考試成績已公布

自考 責任編輯:訚星楚 2021-05-19

摘要:州市2021年4月自學考試成績已于5月19日15時公布,考生如對本人當次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5月27日-28日工作時間內(nèi)申請復查,詳情請看下文。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布我市2021年4月廣東省自學考試成績的通知

各區(qū)招考辦,各自學考試有關考生:

2021年4月廣東省自學考試成績將于5月19日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公布

2021年4月廣東省自學考試的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公布, 5月19日15時,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官微(ID:gdsksy)和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wǎng)(https://www.eesc.com.cn/)向考生公布成績。

二、網(wǎng)上申請打印課程合格證書

目前廣東省自學考試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yè)登記等相關手續(xù)時不再需要提供紙質(zhì)的單科課程合格證書,考試成績、考籍數(shù)據(jù)等信息均以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中的記錄為準。個別確有需求的,將由考生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5月24日- 28日)自行在網(wǎng)上登記申請領取課程合格證書(https://zikao.gzzk.cn/student/hgzdj.asp),各區(qū)考辦根據(jù)登記記錄發(fā)放當期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書》(發(fā)放地址見附件),過期不予補辦,合格證書發(fā)放時間為6月28日。

三、考試成績復查

(一)考生申請復查。考生如對本人當次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5月27日-28日工作時間內(nèi),由考生本人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前往指定地點登記查卷申請(申請地址見附件),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由他人攜帶相關證件辦理登記查卷手續(xù)。

成績復查是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工作人員查核試卷,查核的內(nèi)容為試卷是否加錯分、漏加分、登錯分,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程度。

(二)復查及結果反饋。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人員進行復查,復查發(fā)現(xiàn)成績有誤的,將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績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進行查詢,通過“報考”模塊中的“查卷結果查詢”功能,即可查詢復查結果;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

附件:2021年4月廣東省自學考試廣州市各區(qū)《課程合格證書》領取及查卷申請地點.docx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5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gzzk.gz.gov.cn/zxks/zkxx/wjtz/content/post_7287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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