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希賽網藥學職稱考試頻道為各位考生整理了主管中藥師基礎知識考試輔導:鑒別中藥材的四個法則的相關內容,詳情如下:
1.藥材取樣法:從同批藥材包件中抽取鑒定用樣品的原則
① 藥材總包件數(shù)在100件以下的,取樣5件:
② 100-1000件,按5%取樣:
③ 超過1000件的,超過部分按1%取樣;
④ 不足5件的,逐件取樣:
⑤ 貴重藥材,不論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樣。
平均供試品的量一般不得少于實驗所需用的3倍數(shù),即1/3供實驗室分析用,另1/3供復核用,其余1/3則為留樣保存,保存期至少1年。
2.雜質檢查
①來源與規(guī)定相同,但其性狀或部位與規(guī)定不符。
②來源與規(guī)定不同的物質。
③無機雜質,如砂石、泥塊、塵土等。
3.水分測定法:測定中藥中水分的方法有4種:
第一法(烘干法)適用于不含或少含揮發(fā)性成分的藥品。取供試品于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稱瓶中,打開瓶蓋在100℃~105℃干燥5小時。
第二法(甲苯法) 適用于含揮發(fā)性成分的藥品。
第三法(減壓干燥法)適用于含有揮發(fā)性成分的貴重藥品。
第四法(氣相色譜法)。
4.灰分測定法:灰分測定法包括總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測定法。
①總灰分包括藥材本身經過灰化后遺留的不揮發(fā)性無機鹽類(即生理灰分)以及藥材表面附著的不揮發(fā)性無機鹽類(即外來雜質)??偦曳譁y定法樣品應能通過2號篩,熾灼溫度至500℃~600℃。
②酸不溶性灰分即總灰分中不能溶于10%鹽酸的灰分。它能較準確地表明藥材中有無泥砂摻雜及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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