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jù)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人事考試成績復查須知,2024上半年北京軟考成績復查時間為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nèi),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考試成績復查須知
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18號)第八章第三十七條對成績復查的相關規(guī)定,我們上線了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系統(tǒng)。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考試專欄”中的“成績查詢”欄目點擊“人事考試成績復查”按鈕申請成績復查。
1、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nèi)(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為5日)通過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系統(tǒng)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予受理。
2、考試成績復查工作由人事考評辦工作人員負責,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答題卡、標準答案等相關資料。
3、復查內(nèi)容僅限試卷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存在違紀、缺考或其他異常情況,不涉及閱卷員對評分標準及尺度的掌握。
4、國家級考試,市人事考評辦負責把復查申請報交上級考試主管部門,復查結(jié)果的通知時間視上級主管部門的反饋時間而定;北京市級考試,一般在成績復查截止日期后兩周內(nèi)將復查結(jié)果通知申請人。
5、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申請人成績錯誤的,由考評辦按相關信息更正流程糾正。
6、對于同一考試科目,復查申請只受理一次,復查后的成績?yōu)樽罱K成績。
7、復查結(jié)果將以短信形式發(fā)送申請人。
因客觀題(判斷題、選擇題)為全流程計算機閱卷,無人工評分環(huán)節(jié),除0分、缺考、負分等異常分數(shù)外,無復查必要,不建議申請復查。按照工信部相關規(guī)定,軟件、通信考試客觀題不接受復查。
原文鏈接: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kszl/cjcx/rskscjcxcj/202207/t20220726_2779197.html
附:2024上半年北京軟考成績復查申請入口鏈接
http://fuwu.rsj.beijing.gov.cn/uamsso/login?service=http://fuwu.rsj.beijing.gov.cn/cjcheck/login.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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