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考試中心的有關(guān)文件規(guī)定,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的學歷教育考試中,承認PETS-2的筆試合格成績可以分別頂替自考英語(一)。PETS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口試成績按5分制計分,3分以上(含3分)為合格。在同一次考試或相鄰兩次考試中,相同級別的筆試及口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可獲得由考試中心頒發(fā)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該證書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全國統(tǒng)一編號,證書上印有持證人身份證號碼,是持有人英語水平的證明,也可供用人部門錄用和考核工作人員時參考。
PETS-2是中下級。通過該級考試的考生,其英語水平基本滿足進入高等院校繼續(xù)學習的要求,同時也基本符合諸如賓館前臺服務員、一般銀行職員、涉外企業(yè)一般員工,以及同層次其他工作在對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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