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綜合素質主要考查:職業(yè)理念、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文化素養(yǎng)和基本能力等內容;綜合素質的知識點不難,一般只要記住了知識點,就能答對題,但是綜合素質涉及到的知識點比較繁多,需要平時的積累與掌握,掌握好知識點之后,考試時還是比較容易得分的。
教育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中學教學、中學生學習心理、中學德育、中學課程、中學生發(fā)展心理、中學生心理輔導、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心理等內容;教育知識與能力涉及教育學、心理學的知識點,教育學的知識點也是記憶性的知識點較多;但是心理學的知識點理解性的更多一些,所以學習起來比較困難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主要考查:學科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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