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北電力大學2024年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一志愿),其中介紹了復試資格審查、復試內容、時間及流程等,請進入復試的考生做好合理的安排。
為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學校2023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2024年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復試工作組、復試監(jiān)督檢查組、復試應急組四個小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整體復試工作的領導工作,其余各組在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工作。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北京市和學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辦法和組織研究生招生工作;復試工作組負責復試的具體工作實施;復試監(jiān)督檢查組負責巡視、監(jiān)督、檢查各專業(yè)復試組的工作;復試應急組負責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復試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24 年 3 月 30 日(周六)9:00-16:00
地點:教 3 樓 A117
(二)資格審查準備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紙上,原件復試時查驗),若丟失請到戶口所在地區(qū)的公安機關出具帶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證明,照片上蓋有公安局戶籍科的公章。
(2)初試準考證。要求準考證照片、身份證照片、學生證照片與考生本人必須一致。
(3)往屆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1份。應屆生: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照片頁和注冊頁在同一頁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待入學時交驗畢業(yè)證書原件。
(4)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加蓋公章的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視同原件)。
(5)華北電力大學2024年碩士生入學考試政審表。
(6)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1份,并提交書面申請。
(7)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8)出示復試繳費成功截圖。
學院要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有效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在 4 月 15 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三)相關說明
(1)未按時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2)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3)按照教育部的規(guī)定,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三、復試內容、時間及流程
(一)復試方式
復試采取線下現場方式進行,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為閉卷考試。
(二)復試基本內容
復試卷面滿分為230分,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理論加試,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30分。
(三)思想政治理論筆試(閉卷考試)
時間:3月30日18點至20點
地點:教3樓A309、教3樓A317、教3樓A318
(四)第一志愿考生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面試時間:
時間: 3月31日8:30-20:00,
地點:主樓G523、主樓G527、主樓G531
四、錄取
(一)成績使用
1.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英語聽力口語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政治理論筆試成績。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4.考生必須參加所有復試環(huán)節(jié),任何一項不參加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錄取辦法
1.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對復試合格的考生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如果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則初試總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怀踉嚳偝煽兎謹迪嗤瑫r,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2. 定向就業(yè)考生錄取前,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就業(yè)協議。
五、調劑工作
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華北電力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辦法》(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a241ea0382be4de0be495cb07b4731ec.htm)中有關調劑事項規(guī)定,我中心將根據教育部調劑系統開放時間另行發(fā)布調劑通知。
六、應急事項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復試不能正常進行,學院將根據上級規(guī)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對復試工作作出調整。
七、監(jiān)督和復議
考生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者,應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復議請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則,招辦工作人員應立即予以答復;涉及復試成績等有關問題,研究生院向學院調查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受理復議后予以答復或責成學院答復。
附表 2024年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復試(一志愿)工作進程簡表
工作階段 | 內容及要求 | 復試專業(yè) | 時間 | 地點 |
第一志愿復試 | 資格審查 | MPA | 3月30日 9:00-16:00 | 教3樓A117 |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 MPA | 3月30日 18:00-20:00 | 教3樓A309 教3樓A317 教3樓A318 | |
外語聽力及口語、綜合面試 | MPA | 3月31日 8:30-20:00 | 主樓G523 主樓G527 主樓G531 |
如需查看附件,請見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https://mpa.ncepu.edu.cn/zszl/zszx/cbdeaff353984e4b84da93d347784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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