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飛程序:
1、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考生,須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登錄招飛系統,進行考生注冊、填報招飛志愿、信息查詢以及參加預選初檢、招飛體檢鑒定、心理測試、背景調查、系統招飛志愿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
考生通過招飛系統確認的“有效招飛志愿”,將作為考生填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高考志愿的依據,即“ 有效招飛志愿”。系統中未確認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本校志愿的,將視為無效志愿,我校將不予錄取。根據民航招飛工作流程,招飛系統于高考前一年10月15日開通考生志愿填報功能,高考當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錄入。
2、學院將派員在各地市設點,對報名考生進行目測篩選、初步檢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可就近選擇站點參加初檢,初檢前詳細閱讀《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飛自薦標準》,并如實填寫《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學生初檢表》。
3、學院將組織通過初步檢查的考生進行招飛大體檢和心理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在初檢現場通知) ;未經招飛初檢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招飛大體檢;體檢實行單項淘汰制??忌德焚M、食宿自理。
4、對體檢合格考生,學院將派員到考生所在中學及父母親單位進行背景調查。
5、體檢、背景調查、心理測試合格,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過招飛系統確認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有效招飛志愿”,高考后成績出來前考生須與學院簽定報考承諾書(未簽定者視作放棄報考),填報志愿時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報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志愿。對達到中國民用航空局劃定的民航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填報志愿(招飛系統“有效招飛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 且須一致)、高考成績,按公布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yōu)錄取。
6、錄取考生必須服從學院統一安排, 同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或我院指定的用人單位(各航空公司)簽定培養(yǎng)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