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級筆試成績由三個單項分和總分構成。單項分依次為:聽力、閱讀、寫作和翻譯,這四個部分以及所占的分值比例為:聽力占35%,閱讀占35%,翻譯和寫作占30%。各單項報道分的滿分為:聽力249分,閱讀249分,翻譯和寫作212分。各單項報道分之和等于報道總分。考生的六級筆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表明其語言能力已達到《大學英語教學指南》中“提高目標”所設定的教學要求。
注: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高教司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發(fā)給成績單。成績報告單于考試結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后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負責發(fā)放到各個大學。各個大學會再發(fā)放到各個學院,各位考生只需在相應的時間內(nèi)根據(jù)學校教務處的領取通知要求按時領取即可。各個地區(qū)的領取時間略有不同,具體由考生所在學校教務處負責,可直接向教務處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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